拾金不昧之德中对比

2017年3月3日  朵云德居 独家报道

 

如果你在马路上捡到了一百块钱放到了自己的钱包里使用,这是否犯法?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让我们先来看一下德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德国失物认领处

 

德国法律书上写着:“超过10欧元的数目,拾金者必须把它交给失物认领处。半年之后无人认领,失物认领处将把钱返回给拾金者,拾金者可以合法拥有该失物。如果找到了失主,拾金者有权收取失物报酬,500 欧元以下报酬为5%,超过500欧元为3%。” 也就是说,如果人们在马路上拾到了一枚硬币,就可以合法地收为己有,而一百元纸币则必须上交,否则犯法。这就是人们在德国遗失东西一般都能找回的原因。


拾金不昧

 

在中国,实际上也有类似的法律规定,只是没有像德国那么具体。在中国古代,拾金而昧是要受到处罚的。中国1986年通过的民法通则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拾金不昧实际上是法律的起码要求,否则就意味着违法侵占。 由于中国的法律对拾金不昧暂时还没有具体的规定,中国民间对拾金不昧的认识大多还停留在传统美德之上而不是法律义务。

 

我们肯定都熟悉中国童谣歌曲“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也就是说,在中国不管捡到的钱是硬币还是纸币在法律具体化之前都得上交。也许在不远的将来拾金不昧会在中国的物权法里更具体地体现出来而使人们的生活更加安定和睦。

 

(朵云德居独家报道 cn.cspecial.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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